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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并选择北京建筑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须到本校进行现场确认后,报名数据方为有效。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上午:8:20~11:20;下午:1:00~4:30。
二、确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306教室(入东门正对教学楼,左侧入口)。
因场地限制,学校不允许考生驾驶机动车入校停车,请考生选择其他交通工具出行。
公交:二里沟东口(南行方向)或北京展览馆站(北行方向)下车,展览馆路西侧即是;
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下车东南口出步行至展览馆路南行200米路西;
6号线车公庄西站下车西北口出步行至展览馆路北行300米路西。
三、确认程序
1.考生交验本人有关证件:
(1)应届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非应届生:
①持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本专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③北京市户口本或本人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工作证明无效)及相应北京地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其中,中共中央党校学历只认可其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不承认其函授或其他结业、毕业证书。
(3)关于在校硕士生报考资格的确认:考生须提供在读招生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硕士生的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未按要求提供学生证、学历证书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或其他相应材料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其相关证件。
2.考生确认报名信息(需考生提供报名号);现场照相。
3.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考生上交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友情提示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校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2.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3. 请考生务必保留好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等信息,并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4.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5.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本校将随时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社会考点考生(报考北京以外的高校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北京生源考生)说明
我校只接受以下3类北京生源社会考点考生将我校作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1. 在北京高校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北京户籍的考生。就读高校为京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即使是北京户籍,也必须选择考生本人现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不得选择北京建筑大学作为报考点。
3. 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在职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本人与现供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最近连续6个月的北京地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两个证明材料均须原件,缺一不可)。
有正式劳动合同但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也可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以及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我校考点不准予现场确认,考生责任自负。
六、相关链接
1.北京市社保缴费证明打印方法:
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ae97a646b3f4b7bbfc461d44.html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 辉煌时代大厦 6 层 ,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方法:
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点击“零散查询”----获取查询码并打印备案表
1116 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咨询电话:010-68364458
北京建筑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